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湛若水墓
自2005年7月21日国家文物局颁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至今已近十年。其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保护规划的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各地编制的文物保护规划数量日渐增多。随着该项工作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规划被纳入到地方的城市规划系统,使文物保护措施能落到实处。
但是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尚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与误区,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工作的误差。现梳理出来供同行共同探讨、改进,以期逐步提高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水平与落实的成效。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规划说明敷衍了事。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第三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设计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的要求;规划说明则是以详细论证、解释说明规划文本的内容为主。可以说,一个完善的保护规划相当于一道严谨的数学证明题,规划文本是结论,规划说明则是分析、论证结论的过程。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有很多文物保护规划的规划说明只是把规划文本重抄一遍,根本没有起到说明论证的作用。
二、不重视专项评估。专项评估包括价值评估、现状评估、管理评估、利用评估等方面。全面、准确的评估结论是制定相应文物保护措施的必要前提,这种关系犹如医生只有“先对症”才能“下好药”。有的专项评估虽然做了,但是分不清何为文物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保护现状”和“保存现状”的区别,评估时只能一概而论,导致制定保护措施时常有疏漏或者错误。
三、对文物本体或者历史环境格局的了解不全面。由于世事变迁,有的文物本体和历史环境湮没了,规划设计人员要深入了解其原貌难度很大。要做好这一点,除了基础资料和历史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之外,还往往包含有文物调查、测绘、考古勘探、发掘等工作。此处以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湛若水墓为例予以说明。在以往的资料中均认为该墓的文物本体就仅仅是地表保留的墓体、四根倒塌的石柱和柱础、石像生,占地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2012年当地开始组织编制湛若水墓文物保护规划,为了保证规划的质量,设计单位开始围绕四根倒塌的石柱进行文物调查工作,从而逐步发现了完整的墓园围墙、墓祠、棂星门的建筑基址,以及长达500多米的神道,总占地面积达15000平方米,是原本体面积的15倍,其规模是广东省已知的明代大型墓葬中最大最完整的。这一坚实的工作基础保证了湛若水墓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规划图纸重外观而不重实质。在工作中碰见过一些文物保护规划的图纸未使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或者有的图纸缺少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等要素,甚至有的用建筑效果图或者鸟瞰图替代规划图纸。这样的规划图纸不能准确、清晰地表述规划文本的内容与规划目标,也难以实现文物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系统的对接,不利于文物保护措施的实行。
造成以上常见问题的因素很多,归根结底是由于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研究性不足。现实中,虽然许多编制文物保护规划的单位取得了相应的设计资质,但是他们在工作中往往囿于编制经费、时间、基础资料、专业水平等原因,而主动或者被动地简化了研究的过程。这样编制出来的规划,往往要多次反复评审、修改,来回折腾,甚至最终也不能获得通过。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除了要求从事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身研究水平外,还需要政府和相关的行政部门加大对文物保护规划工作投入的力度,在经费、资料、规划落地等方面为之提供更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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