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刻石第二部分刻石

明代初年,明太祖把自己的子孙封藩至全国各地,是为藩王。至历代明朝皇室,成年的儿子均就藩各地。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庞大的藩王集团。这些藩王就藩后,均葬于藩国之地,其子女也葬在其藩国范围内。明朝就藩江西的有宁藩、益藩和淮藩。

2013年初冬,笔者考察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的益藩王陵时,在正进行拆迁的南城县马栏口地区见到“旌表益宣王七女贞孝郡主坊”坊额及残石两块。此牌坊额已残碎为多块,满行11字,笔者将残石按整体面积从左至右,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即从左至右起至残石中部,也就是刻石之尾。第二部分为刻石之开头。现将残石所见文字内容简述如下(行末以“/”相隔):

第一部分刻石,兹录文如下:□恩旌□贞女以章□□□/圣典以励宗风以慰母心事/四日奉/圣旨礼部知道钦此钦遵□/益宣王庶生第七女至□/俗终身不字永谢标/欢惟切背宣王之念处□/刲肌肉以代□圭诚孝/秀殆逾□□此琼苑之/织尘□草之生瑶田□/圣代孝治之雅化亦□□□/益藩宫教之清雍□□□□/特加旌扬以门闾懿以励□/该司查有前应具□□/恩典出自/朝廷□□□/圣明□□□七月初四日奉/□□□□内□□咨七年二/□□□□行□之文必有胥/□□□□外互诿併着確查/□□□□□□同□事等因·······(以下残石缺,不能完部辨识)

第二部分刻石文字漫漶不清,且碎块较多,故此暂不录文。

益藩就藩江西,始祖为明宪宗第六子益端王朱祐槟。益宣王名朱翊鈏,是明宪宗朱见深的玄孙,益昭王朱载增的长子,母亲是王妃郑氏。朱翊鈏初封为崇仁王长孙,后其祖崇仁王朱厚炫以弟嗣其兄益庄王之王位,遂进封为益世孙,万历八年(1580)六月初十日袭益藩王位,万历三十一年(1603)二月二十五日亥时薨逝,享年六十七岁。万历三十一年(1603)癸卯十二月初三日子时,葬于南城县十都七宝山之原,共生育子女三十四人。

据《益宣王墓志》所载:“女十六人:长封维杨郡主,次封平石郡主,余十四人俱待封者。”

由墓志所载亦可知,益宣王薨逝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岁次癸卯十二月初三日葬,益宣王之第七女在《明史》中无传。从刻石中可知,益宣王之第七女品性志孝,是位品德优秀的郡主。从其坊额上书可知,第七女被封为郡主,而且事迹出众。故立“贞孝郡主坊”。

公主这种孝行是来源于朱明王朝的家风。据《明史》记载,明成祖的皇后徐氏便是一位行为典范。徐氏初封为燕王妃,燕王朱棣即位后被册封为皇后。徐皇后十分贤惠,史载,她采纳《女宪》、《女诫》作为内训,还以古人嘉言善行编撰了《劝善书》,颁行天下。

看来,第七女的品德教育应该是来源于明初制定的规矩。不仅如此,据目前所发现的明代公主墓志志文来看,明代有很多公主也是品德良好的楷模。例如:永安公主,庆都大长公主,永康大长公主及德清大长公主等。

什么人要立牌坊?什么人有资格被允许立牌坊呢?《明会典》中明太祖诏曰: “寡妇三十以前守志,五十后而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徭役。”由现存所见郡主坊遗物,可知该坊是为郡主歌功讼德之功用。旌表类牌坊是传统社会中特有的表扬性建筑,其最大的目标是藉此教化人心,所以多半立于热闹的大街或受表扬者的住宅前。凡有优良事迹者,由社会上具有公信力的人推荐,经过官家查证确认,即可奉旨设立牌坊。

牌坊按功能类型可以分成两类:强调入口意象的牌坊;令人发思古幽情的旌表牌坊。益宣王第七女之墓坊属于第二类,此块刻石是建筑物的额匾部分。

中国范围内,现存此类旌表坊较多的地区是台湾的金门,比较著名的是邱良功母节孝坊。在金门地区,墓坊包括三类,一者,热心公益者;二者节烈孝顺者,三者得享耆寿者。益宣王第七女身为宗室至亲,亦能够受到旌表而建坊。可见,在明代,宗藩建坊也普遍存在。

据《明会典》记载:“国初,凡孝行节义,为乡里所推重者,据各地方申报,风宪官核实。奏闻即与族表。其后,止许布衣编民,委巷妇女得以名闻,其有官职及科目者,俱不与焉。”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最重视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对贞烈、忠孝、节义等事迹进行褒扬的同时,也是封建社会维护典章及统治的权威。据故宫博物院编《乾隆·南城县志》载:“贞女坊,敕赐益宣王第七女立。”志中关于益王七女仅记载了有其节孝坊一座,并未有再多记载。益宣王第七女墓坊坊额及刻石残件是了解明代宗藩事迹的重要实物,同时,填补了《明史》记载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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