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祖先的馈赠和赐予,在传承民族文化、连结民族情感、铭刻民族记忆、塑造民族精神、展示民族风采、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中具有重大意义。可是在保护和利用这笔宝贵财富过程中却存在不少误区,有的把文化遗产当作房产开发和城镇发展的绊脚石,要么野蛮拆迁,要么想方设法将其从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中抹去;有的竭泽而渔,把文化遗产当作招徕游客的摇钱树,过度迎合游客的猎奇和消费心理,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重视旅游开发而忽视文物保护。
广东省江门市文化资源丰富,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开平碉楼与村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保单位28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一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个,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2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2处。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基本单元7个,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712处,其中新发现1688处,公布1767处。要结合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针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的具体要求,分门别类进行详查。同时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相关信息和数据能够公开的全部向社会公开。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生存基础先天脆弱,相比于生态环境更容易自然湮灭和遭受人为破毁。要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与保护生态环境同等重要,保护不好生态环境是失职,保护不好文化遗产同样是失职的观念,把文化
纳入党政领导实绩考核。同时引导公众深刻认识文化遗产的岁月价值,在尊重历史传统和风俗文化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文化多样性价值和情感价值,增强公众对文物遗产的认同感,引导人与文化遗产和谐共生、和谐发展。
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严格保护文物本体,严格管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确保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核定为文保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国有未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要向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深入研究本土历史。江门地区历史文化悠久,在秦时属南海郡,东汉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在现恩平设思平县,三国吴黄武元年(222年)在现新会司前镇河村置平夷县,晋恭帝元熙二年立新会郡,宋元交替之际发生了崖门海战,之后两度建国(新会林桂芳元末举义建罗平国、太平天国时期鹤山李文茂领导红巾军起义建大成国)。要深入梳理历史脉络,为向公众展示文化遗产提供历史依据。
深入挖掘文物背后的故事。江门市馆藏文物60000多件套,每一件文物都是历史的见证,每一件文物背后都有一个精彩的故事。比如新会学宫的“圣谕碑”为世称“岭南一人”的明代大儒陈献章应新会县令丁积之邀而写,其碑文为“而俸而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对廉政教育极有裨益。比如江门市华博馆收藏的南洋华侨郑潮炯(新会大泽人)的卖子文书和义卖瓜子口袋,讲述了郑潮炯在日军侵华期间卖子救国、义卖瓜子筹款抗日的感人故事,充分彰显了华侨爱国爱乡的伟大精神。
要搞好研究成果转化,借助现代展示技术和手段,及时组织好相关陈列展览,把文化遗产的精彩故事讲述得更加生动直观。博物馆在免费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行业博物馆和民办
要进一步作好对外开放,其他部门管理的文物建筑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外开放,努力让更多的文化遗产走进公众。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