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中国文物报》(2015-08-07)作者:陈艳 吴新华
宁波市江北区路林村后吴家,处于拆迁纠纷中的西鹭林庙被包围在一片钢筋水泥工地中。在此过程中,不起眼的民间小庙西鹭林庙藉由媒体进入大众视野,它在当地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历史影响也藉以建构起来。原来,作为始创于明代、为纪念宋代“第一良将”曹彬而建的民间古庙,西鹭林庙曾发挥过嘉奖好官、凝聚民心、安抚一方的社会效益。今后它又将何去何从呢?
西鹭林庙的前世今生
西鹭林庙是一座传统木结构四合院建筑,占地约730平方米,由中轴线上的门厅、正殿两进主体建筑及东西厢房组成。通过史料及实物遗存互证可一睹西鹭林庙的历史轨迹。2013年修缮该庙时发现了主殿正栋梁上前人留下的重修记录,清楚表明西鹭林庙于嘉庆十九年经过“重修”。民国《镇海县志》还记载了同为祭祀曹彬的东鹭林庙,于清嘉庆十五年由里人王溥捐修。
庙的命运发生逆转是在1950年代,此后直至1990年代中期,由于宗教信仰活动被废止,庙被充公成为村集体资产,相继被用作部队驻地、村食堂及村集体仓库。1996年以来,由于经济形态改变,村里不再需要集体仓库,加之宗教政策日益宽松,村民们逐渐把庙给恢复了,又将文革时期偷送到附近灵山寺的曹彬菩萨塑像重新请回加以供奉。经证实,管庙村民们也曾向该区宗教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但未能成功,理由是民间信仰点不必注册。相关部门也从未对该庙的信仰活动加以干预,直到2011年某一天村民们忽然得知庙所在地块被“村里”卖了,作为“村集体资产”的庙宇因此成为拆迁建筑。一场艰难漫长的护庙行动由此展开。2013年3月,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确认了西鹭林庙作为“区域性传统历史建筑”的文保价值,古庙因此得以保全。
2015年4月,护庙人又向江北区文物主管部门和宁波市规划局提交了申请资料,要求将庙宇确定为“文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并申请成为实际的使用者及管理者;此外,他们还努力争取将西鹭林庙申报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西鹭林庙证实曾作为抗战时期共产党领导的敌工站活动点旧址)。然而,由于自身知识储备及种种行政程序的局限,他们的诉求迟迟没有达成。
庙祀何人,大宋良将
曹彬何许人也?因何深得民心?如何走向神坛?宋元明清的正史记载了曹彬从“良将”走向“菩萨”的过程。曹彬的生平事迹见于《宋史》“列传第十七”。曹彬生于公元931年,卒于999年,真定灵寿人(今河北境内),出身行伍,一生历后汉、后周、北宋三朝。仕途始于汉乾祐年间,时任其父所在的成德军牙将。后周时期,作为周室外戚,曹彬亦屡获擢官。曹彬一生最显赫的时光是在北宋时期。作为武将,曹彬参与过太祖时期的平晋(建隆二年)、伐辽(乾德初)、伐蜀(乾德二年冬)、征太原(乾德六年)、伐江南(乾德七年至八年)。宋太宗即位后,曹的仕途虽有起落,但可谓官运亨通。起初以“同平章事”身份参与“议征太原”并促使太宗决意北征。太平兴国三年(978),曹彬以检校太师加兼侍中身份从征太原,并于太平兴国八年进封鲁国公。雍熙三年(986),曹彬与潘美引兵北伐,分路进讨契丹,先胜终败,以“违诏失律之罪”降职。然仅仅在次年,曹彬便官复原位并屡获擢官直至病死。
现世的军事研究者对于曹彬的战功和军事才能褒贬不一。但《宋史》对他则是高度评价,称其“仁恕清慎,能保功名,守法度,唯彬为宋良将第一”,称颂他“仁敬和厚”“不妄杀”“清介廉谨”“谦恭不伐”。在江南民间,曹彬和平定南唐、拒吴越送礼的事迹广为传扬。
可以说,像曹彬这样廉洁自律又不居功自傲的官员放在任何一个朝代都堪称“道德楷模”。在崇尚德治的帝国时代,这种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名臣被树为模范、走向神坛符合历史逻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民间自发建庙纪念他自然亦不在少数。在宁波地区,目前所知以曹彬为崇祀对象的有位于鹭林一带的东鹭林庙(已湮没)、西鹭林庙以及位于今北仑区大碶镇的嘉溪庙。嘉溪庙始建于天顺元年(1328),由时任定海(今镇海)百户乐昶主持修建,现存建筑为清同治十二年(1873)重建。“保宋室,慰帝心,功勋下千秋。克复城,佑万民,勋名高一代”,嘉溪庙内这一楹联可谓集中展现了后世对曹彬的景仰。
后记
民间信仰向来是我国复杂多元的信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正如前述西鹭林庙申请注册失败所显示,由于有关民间信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处于缺失状态,致使民间信仰处于政策的灰色边缘地带;也导致现实层面上各地方政府对民间信仰的态度及管理方式存在很大弹性,民间信仰的管理运作机制不畅。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同为祭祀曹彬的清代古庙,嘉溪庙早在1997年就被核定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点,而西鹭林庙则差点毁于一旦,至今仍等待有关部门为它“正名”。
就宁波民间信仰管理的实际来讲,鄞州区是做得较好的典范。2007年以来,该区率先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列入管理范围并取得一定成效。2015年3月该区又出台旨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将民间信仰事务纳入乡镇、街道的基层网格化管理,明确了管理任务,建立起民间信仰事务矛盾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例如,鄞州区姜山镇周家埭自然村的甘君庙(1994年恢复)就是作为“姜山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由镇政府和该村共同管理,就连庙里举办大的活动(如做戏),也会有来自镇(文化站)的资金支持。
这样的做法能否给西鹭林庙提供借鉴呢?作为凝聚一方的纽带,西鹭林庙不仅是当地老百姓心中的“乡愁”,它甚至已成为大家无法言说的“哀愁”。它将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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