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献帝初平元年到西晋司马炎泰始元年,中国历史上经历了汉末、三国这一个短暂、风云变幻的75年,割据与统一一直是这一时期的主题。我们同时可以看到,社会虽然动荡不安,民不聊生,但是文学艺术的发展却没有因此而停顿。汉赋已经进入了尾声,代之而来的是诗歌的繁荣,其中代表人物当首推曹操父子。曹操的诗歌大气、质朴、豪放,曹丕的诗歌写实、动情、委婉,曹植的诗歌清奇、浪漫、富于想象。至于书法,虽然曹操主张节俭,反对奢侈,但这并不影响书法的施行者和书法的观赏者。建安十年(公元205年),曹操发布了一道命令——禁碑。这一道禁令,似乎是他反对奢侈行为的延续,不能否认的是,由于这一道禁令的颁布,无疑是对碑版书法的限制。但是,在碑版书法受到制约的时候,尺牍及其他的书法活动却没有受到波及,照样可以流行,照样可以得到人们的鉴赏。

书法史中记载梁鹄善书,并且不太赞成曹操的所作所为,按理说这两人应该是由于“政见”不和,进而导致对对方的全盘否定,但是作为书法家的曹操却不然,卫恒《四体书势》记载:曹操很欣赏梁鹄的书法,“魏武帝悬著帐中,及以钉壁玩之”。

以曹操如此人物,汉末挟天子以令诸侯,却能对昔日的“不和谐音”、今日又沦为阶下囚的梁鹄如此欣赏,而且在军旅之中“钉壁玩之”,不能不说书法艺术的魅力。

如果说禁碑是反对书法的,那曹操在军旅之中还能玩赏梁鹄的书法就让人费解了,正是实用与艺术的分野,或许由于“禁碑”的决定,反而让人看得更明白了。

史传曹操故去,曾设七十二疑冢,考古学家至今不能确定曹操的墓地。开句玩笑话说,曹操真可谓聪明至极,墓不封树的决定,恐怕是为日后让人找不到他的墓地,而假借“禁碑”之名。当然这是玩笑话,不可当真的。

三国时代短短几十年,书法艺术还是受到相当重视的,有几则故事足以说明。

一是汉灵帝时的师宜官,另一个是钟繇,再一个是韦诞书榜书。

相传师宜官对自己的书法甚为自负,尝和人打赌,谓:不带酒钱就可以吃白食。朋友不信,师宜官在酒馆吃饱喝足后,唤取笔墨,一阵龙飞凤舞后,满壁华彩……

那场合颇似今日之走江湖卖艺者,边写边收钱,待酒钱够了之后,付与酒家,擦去字迹,一笑走之……

另一个故事是宋陈思在《秦汉魏四朝用笔法》中记录的:

“魏钟繇少时,随刘胜入抱犊山学书三年,还与太祖、邯郸淳、韦诞、孙子荆、关枇杷等议用笔法。繇忽见蔡伯喈笔法于韦诞坐上,苦求不予,自捶胸三日,其胸尽青,因呕血,太祖以五灵丹救之,乃活。及诞死。繇阴令人盗开其墓,遂得之……临死,乃从囊中出以授其子会,谕曰:吾精思学书三十年,读他法未终尽,后学其用笔,若与人居,画地广数步,卧画被穿过表,如厕终日忘归,每见万类,皆画象之。”

再一个故事就是韦仲将题凌云台。

“韦诞善书,尤精题署。魏明帝起凌云台,使诞身悬索筐于二十五丈而就榜题书。诞惧甚,下,须发皆白,诫子孙而绝此法。”

师宜官的故事至少讲明了,在那个时候,书法艺术不仅是达官贵人的艺术必修,而且还能为普通大众所欣赏。出钱看耍猴是为娱乐,出钱观赏书法,则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综合素质,更表现出对书法艺术的热爱,这尤其是让我们今天汗颜的事情。又一个故事是钟繇为得笔法而不惜自残和出阴损之招,这样的学书精神,较之崔瑗、张芝“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虽处众坐,不遑谈戏。展指画地,以草刿壁,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鰓出血,犹不休辍”似又过之。再一个是韦诞凌云题榜,完事之后须发皆白的故事,引出“诫子孙而绝此法”既爱且恨的矛盾心理。但以今天的眼光看,恐怕爱还是要胜过恐惧的。

这三则故事虽则不足以采信,但都讲明了一个问题:在汉末和三国时期,书法艺术不论是民间还是朝廷,一是热爱无异。

西晋书家有索靖、卫瓘、卫恒等,在《大观太清楼帖》中我们可以追溯到他们不多的笔迹,聊为观摩学习之用。其余如嵇康、庾亮、羊祜、杜预等人虽未入选《大观太清楼帖》中,但就西晋书法家来说,也是一时之选。

西晋短暂的51年过去之后,在中国书法史上便迎来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时代——东晋。这个时代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书法家,其中代表人物当属王羲之。

东晋偏安江南一隅,为的是远离中原与北方少数民族十六国的连年混战。南迁吴越之后,以汉族文化为正统的中心亦随之迁移,社会相对安定,文化艺术能在偏安的宁静中滋养生长。东晋南迁除去政治意义之外,还有另外两个方面对于东晋书法的繁荣,有着相当的意义,这就是门阀制度和江左风流。用以维系东晋社会的门阀制度,一方面对甫到江南的东晋统治集团有安定社会的作用,一方面由于这个制度本身的贵族气,使东晋书法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高贵、典雅,风流飘逸的韵致,兼之王氏家族历来崇信道教,这其中的无为之旨、长生不老之术,都对生活清逸的东晋贵族从事书法创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再有一个就是中原文化和当地文化的有机结合,使之产生了独具魅力的江左风流。

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是一座巍然而立的高峰,后世很难超越,这里面有汉魏以来的积习和西晋的育成,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当然,也有作为书家自身的天分和后天的努力。王羲之书法风格一变两汉的恢宏博大为清朗俊逸,以一种极致的形式风靡天下。我们今天欣赏王羲之的书法,从他的这种“极致”中可以析出两点,一是变法,二是书法线条的极度美化。

唐代书法理论家张怀瓘在《书断》中记载了王羲之儿子王献之对父亲的一番颇有见地的言语:

“子敬年十五六时,尝白其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

细读王献之的这一段话,真有让人“自古英雄出少年”的感慨。十五六的孩子,居然能有如此前瞻的想法。那种不拘成法,勇于创新的精神,宛然如在目前。我们甚至还有些庆幸,如果王羲之没有听儿子的建议,那么中国书法史上将要失去的不是一位书法家,而是一位令后世只能“高山仰止”的书圣!

但是对于王羲之的书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例如王羲之《兰亭序》,上世纪六十年代的那场争论至今余烟未消,如果还有人点火的话,引起冲天大火并非不可能。因为有的人认为这篇作品就是因为太成熟了,太无懈可击了,不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虽然还提不出确凿的证据,但是这种怀疑已经生发出来了,应当视为一种观点的存在。当然还有人认为王
羲之的《兰亭序》是书法家的巅峰之作,像数值曲线一样,一个人的成就很可能就是一篇作品,其前属于上升期,其后属于下降期。甚至还有人干脆就直说了“是唐太宗李世民自己写的,这个皇帝一直是哄着我们玩的,有例为证:李世民书《晋祠铭》《温泉铭》便是证据,其中有太多和《兰亭序》中的笔法相近相似的地方。”

《大观太清楼帖》中收入的王羲之作品,的确让我们看到了“变法”成功的优美之处。它不同于前者,在此之前的书体有章草、今草、隶书、楷书等,能将这些书体熔冶一炉,开创了一种书写便利、容易辨认的行书,应当肯定王羲之是变法的成功者。这种新颖美观的行书,它既区别于草书这种非穷十年功夫方能学会且不易辨认的书体,又丰富了隶书笔法相对简单的“刻板”,再是进一步简化了楷书一笔不苟的谨严,代之以轻松、活泼、趣味。不论观者还是书写者,彼此都能在精神愉悦中得到抒发与享受。它能如此的“开启后来”,我们今天恐怕谁都能意识到,不论是艺术表现还是实际应用,对于书写者来说,使用最多的当然还是行书,而且,稍具书法常识与实践的人都不能否认,我们的笔下的行书,基本都是“王”味儿的。

王羲之书法的永恒魅力,还在于他对线条的把握和对字的造型能力。线条的浑厚与纤劲,字形的流美与合理,有赖于对用笔的追求,这其中包括提按、绞转、顿挫以及用笔的节奏、角度、方向、力度、空间切割等等。所有这些,王羲之都达到了最高。另外,王羲之以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当时“士”文化发达的现状,或亲自实践,或有一批名士、艺术家的倡导,都直接促成了书法艺术作为纯粹欣赏的局面。

南朝虞和在《论书表》中为我们讲了两个故事:

“羲之罢会稽,住戢山下,一老妪持十许六角竹扇出市。王聊问一枚几钱,云值二十许,右军取笔书其扇,扇为五字,妪大怅惋云:‘举家朝餐,惟仰于此,何乃书坏?’王云:‘但言王右军书,字索一百。’入市,市人竟市,老妪复以十数扇来请,王笑不答。”

另一则是:

“有一好事年少,故作精白纱裓,著诣子敬。子敬便取书之,草正诸体悉备,两袖及褾略周。年少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掣裓而走,左右果逐之,及门外,斗争分裂,少年才得一袖耳。”

这两则故事一个讲的是父亲,一个讲的是儿子,但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即是当时的社会欣赏书法风气之盛。

《大观太清楼帖》中收录最多的除了王羲之的法书,就是王献之的法书。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幼年跟随父亲学习书法,继而又学习张芝草书。他曾劝父亲改变旧法创新体,之后,他又在王羲之变法的基础上,努力创新,最终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王献之与其父被书法史上称为“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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