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之二:胎工全老字稍攻
笔者有几个朋友托我帮忙购买几件珠山八友的东西,所以方才放出话去,叫人去找。
结果呢,一下子却冒出了多个珠山八友的东西,这也是王琦,那也是汪野亭,且都高叫着器物包真:“货真价优,王琦的10万元至30万元,汪野亭的5万至10万元”。结果一看,不是全假就是半假——即老胎老彩老字后加款。除此,更有甚者——在老胎老彩老款,只动一两个字,把它从极为一般的民用普品陡然升至为民国极品,使之由一般的普品极低的价格升至十几万甚至更高。所以,您着实得当心当心再当心,谨慎谨慎再谨慎!
姑举一例。
前不久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一朋友受托帮笔者找好一件东西,说是百分之百的老东西,并且是珠山八友之名家汪野亭之作,于是笔者极为高兴,便立即前去。不想,到那朋友处一看东西,连款也没有看便转身就走。
“怎么啦?”朋友见状忙问。
“汪野亭会画硕大的,且粗俗不堪的牡丹花和呆若木鸡的鸟?”笔者道。
“可那款的的确确是汪野亭的呀!并且款也肯定是老的。”朋友好像是的确不知道,所以大感茫然。
“字是老的?那肯定是改的!”笔者说着上前拿“汪野亭”笔筒一看,其款果然是汪启顺在汪字后面的启顺磨去再做“野亭”两字改加上去的。于是告诉朋友:“汪字是老字, ‘野亭’两字是在磨掉两老字后再加上去;看画工和字体的风格就知道是汪启顺之款改成汪野亭之款的。”
朋友深知汪启顺的东西是汪野亭的价格千分之一也不到,所以木然地站在了那里……
这是一件,不想之后下午另一卖主又找来了一个民国王品之作品去掉字品加上“琦”字,使之成了“王琦”的大粉彩瓶,大叫百分之百并经过专家鉴定了的,并还可以再叫专家鉴定等等,还开价要15万元,说还是照顾,要不,他要30万等等。笔者只是笑笑,说没有那么多的钱,走也……不想等笔者回到家中正好碰上在上海开古玩店的好友来玩,于是笔者把方才遇到的事一讲,好友拿出手机翻出照片道:“看看是不是这件东西?” .
“就是”,笔者上前一看手机上的照片就是方才看到的那件粉彩人物大瓶,所以就问:“你也见过?”
“岂止见过,这东西跑遍了全国,还拿到了我的店上……”好友断然道:“是完完全全的改款之物……”
于是笔者更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所以通过以上的二件小例更足可以证明现如今的老物老彩老字后改字,并只稍稍改动一两字,此等东西实在确得小小心心,谨谨慎慎!
新招之三:破器进窑成完品
现在的古玩市场上,真正的好东西还又完美无缺的老东西实在是少之又少,极为难得!然而近来一些上档次的好东西,且完美的东西却层出不穷,何也?
原来竟是残件破器,上釉后再入窑复火之功。不过这样的东西也并不难辨,其鉴定如下:
一般残器破裂的东西上釉复窑后就和新瓷进入窑里烧就一样,同样都存在火刺光即贼光,所以若见老瓷器身有火光那就肯定是进入了窑里复烧过,同时也证明其原本肯定是残器破件。再之见其器为老物而又有着化工原料做了手脚的枯涩之感,那也证明其入过窑复烧后再做旧去除贼光所致。因此,只要掌握鉴定新瓷仿品的技巧,就不难鉴出残件复窑再烧成全器的“复窑”之物。因为古瓷复火再烧同样与新瓷一样有着贼光或做旧之后所产生的枯涩。
还有一点:复窑之物在重新烧过之后整个器面都多多少少会翻白,并多多少少开有裂片纹(即冰裂纹),这也是鉴定复窑之物的重要一点。
实践证明也确实就是如此。
前不久,笔者一个同是开店的朋友说是搞到了一件“大明宣德年制”的一把莲大盘,叫我这个喜欢六字款的前去认购。所以,笔者不负所望,毅然前往。然而前往见到实物却大失所望——只见那“大明宣德年制”的一把莲大盘的火光灿然,密布纵横交错的冰片纹,老料青花与新料青花在窑火下的流动,觉得斑驳不齐,极不自然。于是笔者便开门见山地对店主道:“你这是复窑的。”
“复过窑是复过窑,”店友接过笔者的话道,“复窑有复窑的价。”
如果笔者没有看出这件东西是复过窑的东西,店友也许就不会说这句话了,也许就不会说其是复窑之物了。
“可惜,我对复窑的东西不感兴趣。”对笔者来说复过窑重新烧过的东西就有新东西的成分,所以笔者对复过窑的东西不感兴趣。因此这个生意也就没有做成。
新招之四:残件上彩成佳器
粉彩残件做假实在是方便好做;因为粉彩器物冲了线、破了,在冲、破了的地方填补上粉彩或补绘画上纹饰就轻而易举地掩之盖之了,并还叫你很难认出。
这不,笔者就有一件书有“大清乾隆年制”款的正宗乾隆年间的白瓷笔筒;笔筒冲了两根线,可以说是个残件。因此笔者看了极不舒服,总想能弥补一下,于是笔者去景德镇,并叫做仿古瓷的朋友给笔筒内填上绿彩,又在冲线处补画上相配的粉彩纹饰,然后再进行低温烧就,后再又做了一下旧。结果呢?真乃十分完美!如果不是笔者自己的东西,知道有冲线,还真一下难以看出!因此笔者便决定不予卖出,留给自己用作桌上文房,既可用以之观赏又可实用。如果要卖还不翻个几十倍的价格?
所以,藏友对这种残件上彩成佳器的东西也得极为注意。
以上可是笔者近期所发现的新期出现的作伪新招,今日道之告之藏友,好使我们共同谨之慎之防之。(饶治华)(完)
(2008年11月5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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