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1142)是南宋著名的抗金民族英雄,1979年,杭州岳王庙重修时,叶剑英元帅亲笔题写了“心昭天日”的巨匾。

1996年被列为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笔者喜好集藏古钱,近期收集到一枚特大厚重型岳飞纪念币,外径85毫米,厚4.5毫米,重达175克。青铜质,传世品,包浆棕黑色,铸于民国早期。钱币的正面左首是岳飞的戎装坐像,他头戴帅盔,身着战袍,臂露金铠,右手握拳,左手按剑,英姿勃勃,正气浩然;右侧为楷书“尽忠报国”四字,质朴浑厚;背文相传是岳飞手迹草书“还我河山”四字,势若游龙,观之令人热血沸腾,勇往直前。抗日战争时期,许多抗日志士,正是怀着“还我河山”的壮志豪情,踏上征途,奔向前线。

笔者在收集岳飞资料之初,发觉有的书籍把“尽忠报国”书为“精忠报国”,这使我颇感困惑,于是排查了40余种有关岳飞的书籍,包括辞典,史籍和文学作品三大类,发觉这些书籍有“尽忠报国”,“精忠报国”和两者通用的三种说法。以夏征农先生为主编的《辞海》和以著名的历史学家邓广铭所著的《岳飞传》等书为“尽忠报国”。但有不少词典和历史著作,包括少年儿童读物却书为“精忠报国”,或则两者通用,三种说法几乎各占三分之一,这使我惊讶不已。面对我排查的书单,我觉得有关岳飞背上刺字的记述相当混乱,“精忠报国”的影响相当广泛深刻,因此有必要借助有关著作澄清一下。

《宋史,岳飞传》载:“绍兴十一年(1141年),秦桧初命何铸鞫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宋史·何铸传》载:“秦桧力主议和,大将岳飞有战功,金人所深忌,桧恶其异己,欲除之,胁故将王贵上变,逮飞系大理狱,先命铸鞫之,铸引飞至庭,诘其反状,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刺‘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宋史中这两段文字明确告诉我们,岳飞背上刺的是“尽忠报国”四字。

那么,岳飞背上所刺怎么会变成“精忠报国”呢?清乾隆九年,小说家钱彩著《说岳全传》,第二十二回:“我(指岳母)今日祝告天地祖宗,要在你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字。”后来王增坤、王晓静又根据《说岳全传》改编为《岳飞传》,第一十七回精忠训岳母刺字:“安人(指岳母)取笔先在岳飞背上正脊之中写了‘精忠报国’四字,然后将绣花针拿在手中,就咬着牙根而刺,趸足化三个时辰,才全部刺完。”这就是“精忠报国”的由来。文艺作品的影响往往要远远大于正史,于是以讹传讹,相袭成风。京剧折子戏《岳母刺字》演了许多年,都把“尽忠报国”错为“精忠报国”。但文艺作品毕竟不能代替历史,《宋史》是正史,还是要以正史说的为准。

但是,话又得说回来,《说岳全传》的作者使用“精忠”两字倒也不是凭空杜撰出来的,也是有出典的。《宋史·岳飞传》中还有一段记载:岳飞于“(绍兴)三年秋,入见,帝手书‘精忠岳飞’,制旗以赐之”。从此,岳飞上阵出战,即手擎大纛,光荣而自豪,愈战愈勇,“精忠岳飞”的声名远扬,后世的小说家就把“精忠”两字移植到岳飞的背上,成为“精忠报国”了。“尽忠”与“精忠”的基本意思虽然是一致的,但在含义上却有微妙的差别。《说文解字》:“尽”,器中空也,引申为竭尽,全部使出来,属动词。“尽忠报国”为竭尽心力,不惜牺牲一切报效国家。“精”择米也。可引申为尤甚、最、很、极等,属副词。“精忠报国”可释为无限忠诚报效国家。“尽忠报国”是对人的一种勉励,寄托着岳母对岳飞殷切的期望和激励,是岳母刺字的本意;“精忠”是一种评判,是对人的称赞。“精忠岳飞”是宋高宗对岳飞的极高评价和赞誉。两者词义,词性不同,用途也不同。《宋史》所用,适得其所,却到好处,表达十分精确,不可混用。杭州岳王庙的岳飞墓前照壁上,明代书法家洪珠所书的“尽忠报国”四个巨书,反映了历史的真实面貌。古钱饱含深厚的中华文化的底蕴,它从货币文化的角度上印证了岳飞背上刺的是“尽忠报国”。

(2009年1月7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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