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苦苦较真,热衷于“再发现”的鉴古态度有所不同,启功先生作为业界的“大法师”,空谷足音,实话实说。他说,古代书画的鉴定工作,历来就受到不少非书画的社会原因的干扰,你无法摆脱,它远远不是一个简单的真伪问题。因为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看,干这一行,貌似风雅,却不清高,更不轻松,始终存在着“皇威、挟贵、挟长、护短、尊贤、远害、忘形、容众”等等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妨碍着古画的身份认证。上述“八条十六言”,就是活生生危害鉴定工作的一头头八面威风的拦路虎。《启功丛稿·题跋卷》里,有《鉴定书画二三例》《书画鉴定三议》姊妹篇,集中表达了他的鉴定观和文博业客观存在的事实真相。故而他概括说:一、鉴定有一定的“模糊度”;二、鉴定不只是“真伪”的判别;三、鉴定中有“世故人情”。“鉴定工作都有一定的‘模糊度’,而这方面的工作者、研究者、学习者、典守者,都宜心中有数,就是说,知道有这个‘度’,才是真正向人民负责。”

公家和藏家的古画,鉴定人遭遇的多是要“由低说高,由劣说优”的困顿。而现实里有种特殊的书画藏品,却又面临着如何能“将高降低,打去高帽”的困难。

女人和古物,如古式官帽两侧的帽翅,是贪官常常甩不掉的两条花边。曾经的“重庆打黑”,为了加重文强之罪,一度要拿他收受所谓“张大千的画”说事。最初按拍卖市场上的泡沫价格计算,后来却被北京的文物鉴定单位给推翻了,说不过是假画一张。多年来倡导法治,但司法受行政干预或影响的惯性,一时还刹不住车的冲动。不管你多好奇,暂时是不可能闹清楚关于文强这张画的内幕。但意外浏览于彬编写的《文物鉴定人访谈录》,听原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秘书长刘东瑞说往事,则似乎可以获得举一反三的效果。文物鉴定委员会,其实关古也关今,他们就多次遇到权力部门要求加高相关的文物级别,以利于“乱世而用重典”的事例。有一次却是启功亲自“升堂”的。

话说上世纪80年代某年,厦门文化局的一个贪小便宜的副局长,利用到当地博物馆检查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顺手牵羊,掠取了一些库存的“文革”期间的查抄物品。其实好的早收起来了,角落里堆放的,本来是民间的低档字画,但数量较大,影响恶劣。案发后,被地方立为“大案、要案”。对其估值,本地文物部门估价约一万元,别处则估为十五万元。事情僵持了不短的时间,司法部门于是提请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作权威评估。本来头一天已经出了结论和证书,但数额超过了七万元,当时还在可以执行死刑的范围。有人提出复鉴建议,并欲请主任委员、德高望重的启功先生出面组织。因为人命关天,经过一番思考,启功先生批准了这个活动。他是这样安排的——那鉴定地点还放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不变,但昨天参加过鉴定的专家,这次理应一律回避。启功和其他专家到场后,大家利用半天时间看画并充分展开了讨论,最后启功发话说:“咱们今天的鉴定无须再出新的结论,也无须出证书推翻昨天的证书。我在昨天的结论上写几个字,算是有个意见。”大家表示同意和拥护。《文物鉴定访谈录》里影印着鉴定证明当时签名的原件一角,可以看出来,头天的鉴定日期,是“一九九一年九月六日下午”,鉴定人分别是史树青、刘九庵、苏庚春等六人。启功这时要签意见,自己也就签了名,忝陪末位。接着,硬笔书法,一句话,两行字:“太劣,值高。抬举了他。”末了,启功先生开玩笑说:“他尽偷了些不值钱的东西,……下回再偷,请我当顾问!”接着又严肃地说:“罚要得当,该打屁股的不要砍脑袋!”

正是由于这次重新鉴定估价,犯人免除了死刑。

这故事类似天方夜谭和三言两拍,却是真的。这不能不让人对“符号启功”和“印象启功”刮目相看。启功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和为人的底线。平常对书法造假冒其大名欲获利者,也非杜鹃泣血,嫉恶如仇。在书画界,与人为善,他秉持了与文徵明、任伯年、吴昌硕等前辈一样,对待同行持宽容、宽厚的态度。而有人根据他打油诗的自况,说他活得开心快活,他却私下对自己心腹弟子说极痛语:“我经过的和我心中的苦,又有谁人知道?”

启功之人,貌似好脾气的“大熊猫”,其实自有大原则在。一句话,他是个“宅心仁厚”的古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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