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主办的舞阳贾湖实验室考古座谈会如期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贵州省

研究所、河南省舞阳县人大常委会、河南省舞阳县文化旅游局、河南省舞阳县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东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等10余家单位的20余位专家、学者就舞阳贾湖两座墓葬(M58、M87)以及龟甲(M69:2、M79:2)等遗迹、遗物的后期保护、研究和展示提出了宝贵意见。会议由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栾丰实教授主持。

此前,贾湖文化的两座墓葬、龟甲组合、灰坑等遗存已经整取运至山东大学,在山东大学考古实验室内进行实验室考古。目前,在M58墓主正面和背面皆发现大量穿孔绿松石片,墓主头下枕一象牙质板状物;在M87墓主右侧发现龟甲、骨笛、叉形器集中分布的现象;在龟甲上穿6个孔的情况也是第一次发现。

会前,与会专家首先考察了贾湖遗存的清理情况。会上,首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李存信副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朱磊讲师简要介绍了舞阳贾湖遗存的实验室考古清理过程。之后,诸位专家、学者分别从各自的学术角度对贾湖遗存目前的清理状况、后续的研究、保护和展示,以及对实验室考古的发展等问题,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讨论非常热烈。

中国科技大学张居中教授补充介绍了舞阳贾湖墓葬的田野清理情况,对山东大学实验室考古目前的发掘成果表示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1.进一步清理龟甲,粘合,展示入葬时候的原貌;2.盆骨上土要整取,做残留物分析;3.收集绿松石片穿孔里面的土,分析有无线绳痕迹。

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杨军昌研究员则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提出应保持目前的清理原状。他指出,从文物保护的角度,除非认为可以解决非常重大的问题,否则应保留,为将来的研究保留资料和研究空间。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谢尧亭所长结合贾湖墓葬的实验室考古清理情况,对实验室考古提出4点建议:1.任何物理的、化学的粘接、处理都是干扰或污染,因此贾湖遗存应保存现状,不要粘到一起;2.套箱的结果不太理想;3.现在实验室都是做墓葬,没有把水井、灰坑等遗迹看作文物,保留的很少。应长时段、有重点地保留遗迹,展示遗迹;4.实验室考古发展到现在,优点很多,但同时应反省有什么缺点,思考还存在什么问题。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同修所长首先肯定了山东大学实验室考古实验室对目前贾湖两座墓葬的清理。对于贾湖墓葬等遗存下一步的处置,他提出:1.如果过去的研究已经发现规律了,那么遗存可以保留,前提是能不能保护好;2.实验室考古的研究材料不管多大,都应尽可能完整提取,取一部分的话就拆解了。

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必素所长对于实验室考古提出了自己的思考:1.前期发掘和实验室内的发掘一定要联系起来;2.研究、保护、展示如何在实验室考古中兼顾?3.除了能看到的遗迹现象,对那些看不到遗迹现象怎么办?如何进一步从土中提取已经腐败看不到的信息?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陈家昌副所长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指出:此次对贾湖墓葬等遗存使用的材料达到了基本要求,而用什么的材料能做到研究和文保兼顾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实验室考古中工作程序的厘清和规范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方勤所长指出此次会议中各位学者对实验室考古、文物保护等问题理念上的碰撞是好事。他就贾湖墓葬等遗存的后续研究和保护提出几点意见: 1.M58不在实验室内清理是不行的,实验室考古优势明显。对墓葬的保护方式,应根据不同墓葬类型具体处理。M58的绿松石应原状保护,如果一扰动就失去效果了;2.M87中没必要每个地方都进一步清理出来;3.器物的展示,比如象牙板,可以用复制件展示;4.属于M69的几个龟甲一组的情况特征不明显,X光可以弄清楚数量,没必要每一个都清理出来。4.展示有专业的人员进行,实验室考古把信息收集好即可。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杜金鹏主任作会议总结。他指出,贾湖两座墓葬在山东大学实验室考古的成果是值得肯定的。张居中教授前期有保护理念,把墓葬等遗存整取出来,非常值得肯定。对于贾湖墓葬等遗存下一步的保护、研究和展示,他提出几个原则:1.保护第一, 注重科研,兼顾展示;2.应整体保护,原状展示;3.墓葬应还原到原始状态,即下葬时的状态;4.土中暴露的文物应加固保护;5.是否复制展示要视具体环境而定;6.对于不能提取的遗存要就地保护,不过多干预。

最后,山东省文物局蓝玉富处长代表山东省文物局,对省内外专家对山东省文物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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