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中国文物报》(2015-08-28)作者:秦大树

作为2014年国内最重要的考古发现,贵州遵义播州土司杨价夫妇墓中出土了大量精美的金银器,为了解宋元时期的丧葬礼俗和杨氏播州土司的渊源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首先可以最直观看到的是,一大批重要的金银器皿都出土于墓葬的头箱内,根据以往其他地区发现的宋代墓葬,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宋墓出土器物的分布看,在墓主椁内出土的器物大体属于宋代随葬物品中“生前玩好”类的器物,是墓主人生前的日用器物,而且是墓主人喜爱之物,是最具有时代特征,最能反映当时的社会风情和墓主生活习俗的一类器物。什么是“生前玩好”呢?这就要从宋元时期极富特色的随葬品谈起。

根据目前各地所见宋代墓葬的研究,可以看到宋代墓葬中的随葬品与唐墓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主要的特点:第一是数量较少,第二是种类丰富,第三是地方特点鲜明。总体上表现出对礼制性的随葬品的忽视和一些个人喜好之物的出现。

宋墓中随葬的器物主要有三类,一类为盟器神煞,第二类为宋人所说的“明器”,第三类为墓主生前珍宝玩好。

盟器神煞

盟器神煞类随葬品的种类并不固定,根据《宋史》卷一二四《礼二七》“诏葬”条记载:“入坟有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地轴、十二时神、志石、券石、铁券各一”。其他文献的记载也大体证明是这几类器物。不过,从文献记载看,这几样物事并不计入明器的数量。成书于金元时期张景文伪托晋郭璞所撰《大汉原陵秘葬经》中则详细记述了各级人等随葬的盟器神煞的名目及位置,其种类和数量就远非这寥寥几种了。徐苹芳先生曾详考这些“盟器神煞”和“墓仪”与考古发现实物的对应关系,使我们得以了解这套盟器神煞的情况。然而,从考古发现可见,唐代,尤其是晚唐时期,墓葬中的这一套神煞俑是比较清楚的。然而这类器物在北方器物入宋以后却戛然而止,除了在皇陵区还发现有十二辰石刻,在陕西还有少量天王、力士类的俑人形象,其他地区从仅存的极少数未被盗过的墓葬中可见,已不再出现类似的盟器神煞俑。相反,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俑类仍是常见的随葬品,其中又以神煞类俑为主,宋元时期神煞俑的种类和组合比唐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同时,南方不同区域的宋墓中,盟器神煞类随葬品的种类和表现形式都有明显差异,也随着时间而有所变化。其实,北方地区并非停止了使用神煞俑,只是采用了木或纸来制作,而且,多数是在墓主下葬时在墓圹内当时“焚化”。在宋人的观念中,这些神煞类随葬品是不能没有的,但并不在意其质量的好坏,只要示意性的有了,就可以了。因此,对神煞俑的不同表现形式是宋墓区域性差别的重要体现,种类的不同也反映出各地的思想、观念和习俗上的差别。总体上更具有示意性,体现了对这类带有礼制性含义的随葬品的忽视。

明器

在宋代,“明器”是指什么,司马光《书仪》卷七《丧仪三》“明器下帐苞箾祠版”条记:“明器,刻木为车马、仆从、侍女,各执奉养之物,象平生而小。多少之数依官品(小注:既夕礼:有明器、用器、燕器。……又曰: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又曰:涂车刍灵自古有之。丧葬令:五品六品明器许用三十事,非升朝官者许用十五事,并用器。椀楪瓶盂之类通数之)。可见,宋代的明器应主要指侍俑,各种车舆和纸或竹木所做的马匹。同时还包括了一些盛放供品和酒醴的椀楪瓶盂之类的器物,都计入明器之数中。这类明器大部分是专门用木刻成,《宋会要辑稿》礼二九之二○至二一记录了真宗永定陵中的部分“凶仗”器物:包括“刻木殿直、供奉各五十人、控鹤官、马步军队各五百人,……像生器物五千,床椅二十副……。又添造凉车、毡帐、引驾象大辇各一;……金银器物各一舆,金钱酒器各五十,食奁二十副,兀子一十副,酒瓮二十副,茶檐四副……仰观、俯听、清道、蒿里老人、鲵鱼各一……衣服三百五十舆,琴阮各六事,碁局二副;……并赴陵下。”这张令人惊异的大单子并不是凶杖的全部,但包括了各类神煞、仪卫、动物俑,车舆,家具,服饰,旌铭,各种建筑模型、文玩和祭奠或供奉的礼器和礼料。其中“明器”大部分是木制的,应该是在墓葬的“圹中”“焚瘗”。其中应有不少较高档的物事,这从范镇谏温成皇后陵焚瘗物品太奢华的上谏可清楚地看出(见《宋会要辑稿》礼三七之六二至六三)。这就是为什么在唐墓中大量出土的气势雄浑的各类俑在宋墓中不见了,是因为这些俑都改用木、纸制作,在下葬时的虞祭礼中“焚瘗”了。

  生前玩好

在随葬品中,还有一类器物,即个人生前喜好和使用之物。《宋史》卷一二二《礼二五》,记真宗永定陵中所随葬的器物:“(乾兴元年)九月十一日,诏辅臣赴会庆殿,观入皇堂物,皆生平服御玩好之具。”明确指出这些本人生前使用和喜好之物是要放入“皇堂”的。具体的说,太宗的随葬品中有“生平玩好,弓剑笔砚琴碁之类,皆蒙以组绣,置之舆辇,陈于仗内”。但这类器物的随葬很随意,完全根据个人的好尚。这些物品在考古工作中较多发现,应该包括了日用品、文具乃至文玩,被宋人称为四般闲事的“烧香、点茶、插花、挂画”等日常生活行为中的用具。从中可以看出宋代文人的影响、读书的风气和闲适的生活。长江下游地区的宋墓中,从北宋中期开始,在等级较高和出土物较多的墓葬中,十分普遍地出土注壶、托盏等茶具,这与当时士大夫阶层中饮茶、斗茶风习的流行情况相吻合。北宋晚期的墓葬中还常常出土当时备受文人学士夸赞的黑釉茶盏。许多墓葬中还出土了与品香、鼻观相关联的器物,如福州茶园山南宋淳祐十年(1250年)许峻墓出土了金质和银质的香盒,香炉(发掘者称为高圈足杯),银香具插瓶(称为银壶),香箸(银筷)和灰铲(银匙,匙体作叶面形);另外,还出土了成套的银茶具、成套的梳妆用具(均放置在漆套奁内)和成套的文具,包括毛笔。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套茶具、一
套酒具和一套香具,这大概代表了宋代江南士大夫阶层日常生活的情趣。从北宋后期开始,许多墓中开始随葬成组的文具,如江苏无锡兴竹宋墓,出土了漆砚盒,石砚和青白瓷兽形笔架兼砚滴和砚滴。无锡市郊的另一座北宋墓中还出土了漆文具盒,内置墨一段和笔五支以及漆尺。浙江南部还常常出土瓷质的文具。浙江诸暨嘉泰元年(1201年)董康嗣墓中就出土有石质的砚、镇纸和笔架等。南宋时期的一些墓葬还出土许多精美的瓷器,其中有些来自北方,似乎带有收藏之意。

回过头看杨价夫妇墓中出土的器物,也可清晰地看出,杨价墓出土了一套金质香箸瓶,夫人墓出土一套银质香箸瓶,杨价墓出土金台盏一套,夫人墓出土金劝盏一套。可见,杨价夫妇各随葬了一套香具、一套酒具,这些是他们日常所用之物,饮酒、品香大概是夫妇两人的共同爱好。酒姑且不说,而品香则是当时文人士大夫阶层追求的雅事。位于西南的贵州,于沉香应该是相对易于得到的。但其所受到宋代文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其追求也不乏汉人的传统。

傣族土司墓中的金银器

除了播州土司墓地,其他的土司墓地也有金银器出土,其中出土量比较多的是云南景东傣族陶氏墓地。虽然时代和地域不同,但也颇多共性。

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原姓阿,元朝时阿只弄与其子罕旺曾为景东府两任总管(约60年),后归顺明朝,被明太祖朱元璋赐姓陶并封为土知府。从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俄陶任第一任知府至清道光七年(1827年)陶烺殉职,陶氏土司世代袭职,至二十五任陶烺后,值咸丰、同治年间滇西农民大起义,加之朝廷“改土归流”政策的推行,景东陶氏土司由盛而衰,最终崩溃,以后陶氏的承传己无详细资料可考。从历史跨度上看,陶氏统治景东前承元末、中历明代,后续清朝。其间的兴衰与更替,史书方志虽有记载,但大都语焉不详;民间对陶氏土司的传说也不少,但又缺乏必要的实物支撑。

1988年11月,在陶府遗址修建干休所过程中无意中发现刻有“故知府少凤公墓”的石碑,打破了陶氏土司墓葬的沉寂,当时发掘了少凤公墓和知府陶金等三座墓葬。1996年、2000年、2003年又先后在陶金墓葬遗址附近发掘了三座无名氏墓葬。除故知府少凤公墓仅出土一件圆柄铜匙外,其余五座墓葬均有数量不等的出土物。遗憾的是,只有陶氏第九任知府陶金墓、碑完整,其余各墓不见墓碑,难以确认墓室主人。但从出土器物推测,应是陶氏中声名显赫、地位尊贵者。

整座明代土知府陶金墓葬出土金器512件、银器21件、铜器5件,共538件。部分重要的金银器现藏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博物馆。

(陶金墓资料来自《中国文物报2011年9月14日5版罗一华《傣族土司墓葬出土的金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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