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中国文物报》(2015-04-24)作者:高蒙河
前面三讲,我们简介了公众考古的几个概念,特别是中国的发展历程。从中可知,中国公众考古几乎是伴随着中国考古学的出现而渐次发生的。期间,从个体先知,到群体觉醒,及至当下,大家考虑更多的已经不再是要不要搞公众考古和为什么要搞公众考古等启蒙式、理念性、价值判断等问题,而是转入到如何才能搞好公众考古实践的新阶段了。 遗憾的是,当我们准备大步前行时,却发觉现成的道路不多。这正像不少省、市考古所领导或同仁常提到的那样:我们知道公众考古很重要,可到底应该怎么搞呢?中国有没有系统的流程可来参考操作?外国有没有像样的范本可复制使用?——这的确是一个我们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而于我个人的授课和研究实践来讲,也是说来话长。 记得大约在十年前,科学出版社的宋小军听说我在做公众考古,特地给我发来了一份伦敦大学学院(UCL)考古系提姆·斯加德拉·霍尔(TimSohadla-Hall)的硕士讲义大纲,建议我以此为蓝本,写作一本公众考古书。 UCL的公众考古学文学硕士课程大概始于1999年,算得是公众考古学重镇。大概也是从那会儿起,每年还分4期出版专门的杂志。担任课程教席的霍尔有管理多个博物馆和文博行政机构的经验,他本人2001年也曾来北大访学,发表过“交流考古学:公众考古学的兴起”等演讲。他这份“适用于考古学活动与研究领域,以在更加广阔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大背景下考察考古学活动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影响”的教学大纲,大概包括以下一些目标和内容: 为考古学活动提供立法依据;考古学在政治领域中的操作以及社会价值;考古学呈现给大众的方式,如媒体、博物馆和遗址等;考古展示和出版物的发展和计划;是否“学院派”对过去的解释才是唯一的、正确的版本;如何处理公众和专家之间的关系;在公众中发展公众考古学的潜力与可能性;全球化经济与考古学之间的关系,如古物的合法和不合法交易、博物馆预算和收入来源、考古学活动的资助者;文化政治和土著遗产;民族主义与考古学;考古学管理与组织机构;考古胜地调查、业务计划和管理等。 后来,我带过的博士、毕业留复旦工作的同事麻赛萍又翻译了1972年在美国纽约出版的、被国内不少人奉为西方公众(或公共)考古学开山之作的《PublicArchaeology》一书,作者柴尔斯·麦克基姆斯(CharlesR.McGimsey),是阿肯色州考古调查和阿肯色州立大学博物馆负责人,曾受聘于该州立法机构,对联邦政府和各州颁行的有关文化遗产和考古项目的法律做系统研究,为州立考古项目提供法律支持。项目结束之后,他将研究报告撰写成书,期望对相关的项目有所帮助。从他书中的前言里我看到,与该书内容相关的工作早在1958年就开始了,这意味着美国的公众(或公共)考古并非国内一些人所说的源起于该书出版的1972年。 美国的这本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从理论高度阐述了考古学与公众的关系;第二章主要讲州立考古项目的实施所需要配备的软硬件条件;第三、四章总述联邦和各州对考古项目的支持情况,并将各州分别进行了详细的分节阐述;第五章按重点描述了各州的考古立法。对此,麻赛萍曾撰文指出,从结构上看,该书理论与案例并举,阐释了美国公众考古的一切出发点在于“尽人们现时最大的努力来保证最大数量的文化资源得以保存”的理念,“为未来保存过去”,即实现有效的文化资源管理。与过去中国公众考古常“向今人阐述过去”的文物知识传播的做法相比较,知识传播在美国的文化资源管理中仅占有半席之地。她还强调道:保存的立意比单纯的知识传播的起点高,也更具有时代发展特征,这也是近些年中国一些学者结合文物保护提倡公众考古所提出的理念。她的说法甚是,我记得前几年在厦门遇到严文明先生,他也鼓励我要搞好公众考古,并向我阐述了与文物保护关系的重要性,言之切切,立题很高。
继麻赛萍之后,我的博士生赵荦又组织了同门同学翻译了尼克·梅里曼(NickMerriman)主编、2004年伦敦Routledge出版社出版的《公众考古学》一书。该书由1999年在开普敦举行的第四届世界考古学大会的会议论文编纂而成,此次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公众考古”的会议主题,与会者对当时公众考古在各国的发展情况做了总结和经验交流,提出了公众考古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其中也包括我国学者秦大树的《文物市场在中国考古学发展中的作用》一文,而其他文章包括以下话题:
公众考古学的多样性和非调和性、北美考古学和公众教育、让公众参与博物馆考古、为公众呈现考古学:深入了解考古现场、考古学与英国媒体、互联网和公众考古学实践、二十一世纪的考古学与国家权威、考古学是为了谁的利益、公众考古与土著社区、《古物法案》与《可移动文物计划方案》等。 据赵荦等围绕该书翻译所收集的相关书刊信息看,2012年出版的《公众考古学牛津手册》,通过关于公众考古学的新旧观点的批判的系列文章,重新评估了当今考古学的地位。此前2011年,大阪历史博物馆冈村胜行主编《全球公众考古学新视野》,也邀请各国学者为公众考古学研究做经验交流。我还记得2010年,四川考古研究院邀请日本中国考古学会现任会长、九州大学宫本一夫做过《公众考古在日本》讲座,只可惜我不知道他讲座的具体内容。 看了以上种种国外的公众(或公共)考古实践与研究议题,我感觉它们不完全是我们“照本宣科”便可开展中国公众考古的范式,开阔视野有余,借鉴亦无不可,但有些也不合国情,直接落地勉为其难。然而,好在我们中国的公众考古早已经年有余,实践多多,具备了系统总结、以便效用的条件。为此,从下一讲起,我们将对我国公众考古实践中常见的几种形态进行归纳,以更有针对性地供大家参考和讨论,它们主要包括:公众考古传媒、公众考古教育、公众考古活动、公众考古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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