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中国文物报》(2015-03-13)作者:

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国家博物馆、西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镇海区文保所等单位,分别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河头村的鱼山遗址和路下徐村的乌龟山遗址进行了Ⅱ期发掘和考古试掘。现将有关收获简要介绍如下:

鱼山遗址Ⅱ期发掘

鱼山遗址共分Ⅰ、Ⅱ两期发掘,Ⅰ期发掘面积1500平方米,Ⅱ期发掘面积2800平方米。发掘情况表明,该遗址地势自北侧山坡向南部平地逐渐降低,地层堆积深度约1~2.5米,可分为九个大层,其中④、⑤a和⑧层属于自然原因形成的堆积,可能与内涝或海侵等环境事件有关。根据文化堆积及出土遗物,可将其大体分为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商周和唐宋四大阶段。

河姆渡文化遗存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以⑨层为代表,年代相当于河姆渡文化二期。遗迹仅发现1条灰沟和9个灰坑,其中3个灰坑中出土了大量橡子和栗子果壳,应为食物储藏坑。遗物出土很少,种类单一,基本为陶器,也有零星的石斧和石锛。陶器器型以夹炭陶釜为主,另有豆、盘、罐等。动物骨骼发现不多,但植物遗存极为丰富。通过对植硅体的初步分析,推测该期遗存可能与农耕活动有关,应属于当时的生产活动区而非生活居住区。晚期以⑦层为代表,年代相当于河姆渡文化三期。地层中含砂量较大,特别是接近山体处往往夹杂一些纯砂层,可能是次生堆积。遗迹共发现有28个灰坑,均分布于山脚下的高台上,规模较小,以平面呈圆形和长方形者居多,其中圆形坑多为生活垃圾填埋,而长方形坑的排列有规可循,推测可能与干栏式建筑的柱坑有关,但并未发现木桩遗存。出土遗物基本为陶器,残破者多,复原率低,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褐陶为主,还有少量夹炭灰黑陶和夹砂灰褐陶,可辨器型主要有豆、罐、釜、支座等,其中牛鼻形器耳与外红里黑的豆盘、豆柄标本数量最多,器耳上往往刻划或戳印“人面”图案。此外,还发现有少量石斧、锛、凿、镞、磨石和玉玦、木筒、藤手镯等遗物。该期遗存分布面积最小,地层也不连续,推测应不是当时的生活居住区。

良渚文化遗存以⑤b和⑥层为代表,年代相当于良渚文化晚期。其中⑤b层仅分布于斜坡和高台上,高台处填土中含砂量很大,随着地势变低平而逐步减少,推测是受水流影响而形成的二次堆积;⑥层普遍分布于南侧平地处的各探方中,呈水平堆积。遗迹方面,在环山脚下的高台上,发现了一处大规模的“活动面”,系用砂石与陶片铺垫而成,其中既有河姆渡文化遗物,又有良渚文化早、中期遗物,可能与晚期活动对早期地层扰动有关。出土遗物数量较多,按质地可分为陶、石、玉和木器。陶器中混杂了大量早期遗物,复原率低,明确为良渚文化的器型主要有夹砂红褐陶鱼鳍形、扁平状和“T”字形鼎足、泥质磨光黑陶双鼻壶、圈足盘等;石器有斧、锛、凿、犁、刀、镞、镰和磨石等;木器仅见一件残破的双头木桨形器;玉器发现两件保存完好的玉玦,从其器型与工艺分析,应为早期遗留之物。

商周时期遗存以第③层为代表,是该遗址文化堆积最为丰厚的时期,可细分为商代晚期、西周和东周三个连续的发展阶段。发掘时局部揭露出一处保存较好、布局清晰、功能明确的居住生活区,发现了由大量排桩和汲水、排水沟构成的聚落防护设施,由柱洞群构成的干栏式建筑,由木构栈桥构成的聚落通道,由砂土台、食物储藏坑、蓄水取水坑和垃圾填埋坑等构成的生活遗存等重要遗迹。出土遗物丰富,其中陶器数量最多,基本为炊煮器和盛储器,器型有鼎、釜、罐、钵、豆、盆和盘等;印纹硬陶数量次之,其胎质坚硬,纹饰繁复,器型有坛、瓮、罐、钵、尊、提梁壶和刻槽盆等;原始瓷器大多胎质粗疏,釉色轻薄不匀,器型有豆、碗、钵、尊、盂、杯和器盖等;铜器以农具和武器为主,锡、铅成分含量较高,器型有斧、鎒、鍤、凿、鐓、匕和镞等;石器表面残留较多使用痕迹,器型有斧、锛、凿、刀、镰、戈、矛、镞和砺石等;玉器、骨角器和木器数量相对较少,器型有玉玦、玛瑙器、鹿角器、木耙、木陀螺等,另有木构件多件,其造型独特,甚为罕见。此外,还发现了十分丰富的植物遗存,其中稻米数量较多,还有各类植物果核等,但动物骨骼极少发现。

唐宋时期遗存以第②层为代表。遗迹仅发现一条残破的石砌道路。出土遗物多为越窑青瓷,也有少量陶器,可辨器型主要见有青瓷碗、钵、盘、盒、盂、器盖和韩瓶、瓦当等。

总的来看,鱼山遗址Ⅱ期发掘在Ⅰ期基础上细化了学术目标,发掘过程中除关注人工遗存外,重点加强了自然遗存的采样工作,并引进环境考古、动植物考古、遥感考古和航拍、3D建模等科技考古方法,以多角度、全方位提取遗址蕴藏的历史信息。两期发掘结果表明,该遗址层位堆积深厚、遗迹遗物丰富、延续时间较长、文化发展连贯,揭开了宁绍地区考古学文化序列新的图卷;遗址不同时期文化层间隔自然层的堆积特点也十分特殊,为深入探讨不同时期的人地关系,特别是滨海地区早期人类活动与环境变迁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案例。

  乌龟山遗址试掘

乌龟山遗址位于九龙湖镇路下徐村乌龟山东南麓,与鱼山遗址相距不过300余米。该遗址于2013年勘探发现,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间进行了试掘,试掘面积50平方米。从试掘情况看,该遗址地层堆积可分为十层三段,时代由早到晚分别相当于河姆渡文化三期、四期与良渚文化时期。试掘中揭露出4处河姆渡文化柱坑,发现有木柱和垫板,应属于干栏式建筑的基础;局部揭露出1处良渚文化木构道路遗迹,由圆木、树枝、芦苇秆、残损或半成品的木构件、木器等集中堆砌而成。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主要是夹炭灰黑陶、夹砂褐陶与泥质灰黑陶,器型有釜、鼎、豆、罐、壶、盆、盘和支脚等;石器有斧、锛、凿、刀和镞等;骨器有锥和凿;木器有木棒、桨及建筑构件等。

因试掘面积有限,目前对乌龟山遗址的聚落布局还不是非常清楚,不过根据已发现的遗迹现象推测,该遗址可能属于生活居住区。由于距离鱼山遗址很近,两者关系应该十分紧密,初步推测它们在史前时期可能属于同一遗址中的两个点,其中乌龟山遗址应是当时的生活居住区,鱼山遗址则为生产活动区。

(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雷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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