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县长撰文宣传文物普查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河南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目前,全省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全面完成,文物系统文物收藏单位清库建档和鉴定定级、系统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认定工作初见成效,田野零散石刻集中保管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整个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加强领导,为普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财政保障
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南省政府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文物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直15个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省文物局从省直和有关市文博单位抽调20名相关业务人员,组建了普查工作机构和专家组。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8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机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普查工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普查经费。目前,全省安排文物普查专项资金2397万元,其中省级经费2000万元、市级151万元、县级246万元,保障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国资、党史、文化、档案部门分别与省文物局联合印发文件,部署本系统的普查工作,民政、司法、统计、工商、新闻出版、宗教等部门积极为普查办提供国有单位名录,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普查工作上形成了合力,提供了保障。
全面调查,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如期完成
为了做好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工作,河南省一是制定《河南省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工作方案》,对国有单位调查的对象、内容、各级普查办的任务、调查步骤进行了规范,确保了全省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工作的有序、科学开展。二是细化调查项目。为了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省文物局普查办在国家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对汇总表、文物认定信息表、文物认定内容进行了细化,根据本省实际增加了相关调查内容。三是统一印制相关资料。为了提高全省调查工作的质量,省普查办统一印制《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表》和《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公开信》。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作用。各市、县、乡级等基层政府,召开动员会,把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工作,动员到每一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府承担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阶段调查表的发放和收回工作。五是补充复查。针对个别单位调查不细致的情况,省普查办及时部署,要求全省各级普查办开展调查“回头看”,确保不漏掉辖区任何一个国有单位,不漏掉任何一件国有单位收藏的文物。据统计:河南省共向64544个国有单位发放了文物收藏情况调查表,所有单位都按时反馈了调查意见,回收率为100%,其中559个国有单位反馈收藏有文物,共计收藏文物210余万件(套)。
对系统外国有单位收藏的文物进行认定,以确定其藏品是否属于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范畴,是检验第一阶段调查成果并对其进行查漏补遗的重要工作阶段。河南省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认定的原则开展文物认定工作,省文物局制定统一的认定方案,统一认定程序和原则,统一认定工作时间。省、市级普查办在实地开展认定工作中,充分发挥对下级普查办的指导作用,按照不漏掉任何一个收藏文物的国有单位、不漏登任何一件文物的原则,对系统外国有单位收藏的文物逐件开展认定工作。目前,全省系统外国有单位的文物认定工作接近完成,共认定317家国有单位,认定文物 20余万件(套)。
清库建档、鉴定定级工作紧张有序开展
上世纪80年代,河南省部署开展了馆藏文物清库建档工作,对所有馆藏文物进行了鉴定定级。但随着近二十余年文博事业的迅速发展,大部分省辖市的博物馆都得到新建和扩建,馆藏文物数量也发生较大变化,大部分县级文物管理所的藏品也有了不小的变化,特别是考古发掘单位,随着近年考古发掘项目的不断增加,考古发掘品的入藏使得这些单位的文物收藏量大增,基于以上原因,开展新一轮的文物清库建档鉴定定级工作势在必行。2011年,河南省就在沁阳、新郑等市县开展馆藏文物清库建档的试点工作。2012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始后,河南省以此为契机,在国家确定的普查技术路线的基础上,增加了“普查与文物清库建档、定级相结合的普查内容”。2013年3月就部署了全省文物系统,特别是考古发掘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管理所开展文物清库建档和鉴定定级工作。10月印发了全省文物鉴定定级工作方案,在登录前,对全省文物系统没有鉴定定级的文物进行鉴定定级。2014年3月对各省辖市的文物鉴定专家进行了培训,统一了全省文物鉴定定级的标准和程序。目前,各省辖市、各省直单位文物初步鉴定定级工作进展顺利,省普查办已逐步开展省级复核工作。普查与文物清库、鉴定定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一方面能确保文物普查的工作水平,同时节约了工作成本,而且减少了搬动次数对文物的损伤,提高了文物的安全系数。
狠抓难点,全面启动田野零散石刻集中保管工作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河南省发现近2万件离开原地、分布田野的零散石刻碑刻,虽然对其进行了登记,但是未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点,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存在着损毁、被盗等严重安全隐患。为了加强这部分文物的抢救保护工作,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田野零散石刻文物集中保管试点工作方案》,对田野零散石刻的概念、集中保管的原则、各类石刻集中保管的
、搬运的措施以及集中保管的地点要求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在巩义等11个县市开展零散石刻的集中保管工作,各试点市县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各相关部门支持和理解,成立协调、安全、技术小组,在确保石刻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对每件集中保管的石刻进行了GPS定位,并就石刻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提取,科学记录了石刻的原始信息,部分试点单位还为集中保管的石刻筹建博物馆或展示场所,11个县市共集中保管田野零散石刻3000余通。通过对石刻碑刻的集中保管,不但增加了县级文物管理机构的文物数量,而且扩大了文物保护的视野,向社会公众宣传了文物保护理念,拓展了文物保护的工作思路。今年,河南省将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田野零散石刻的集中保管工作,力争将更多的零散石刻纳入保护范畴。
抓好培训,为普查工作提供不间断的技术保障
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始以来,省普查办就紧密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分层次、分专业、分工作内容紧抓人员培训工作。首先对馆藏文物管理知识较为薄弱的县级文物管理所保管人员着手进行培训,紧接着分类举办了普查办主任培训班、考古发掘单位文物普查人员培训班、文物系统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保管人员培训班。在国家的普查规范初步确定后,省普查办分片举办了4期可移动文物普查员培训班,全省文物系统、档案系统及其他文物收藏较为集中的国有单位的1600名普查人员参加了省级培训。各省辖市、各县域普查机构随后采取“以查代训”、传帮带的方式展开辖区的普查人员培训工作,全省市县培训人员2543人次,全省共计培训人员4073人次。切合实际的培训工作不但为每个阶段的普查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确保了每个阶段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且达到了普查文物,培养队伍的目的。
(2014年6月13日21版)
作者:中国文物信息网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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